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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商城县10乡镇政府被企业登报催债引热议,网友担心企业违法,律师称企业做法合法
来源: 网易 发布日期:2021/7/14 发布时间:1:25:27 浏览次数:915次

7月12日,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10个乡镇政府被登报催债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并引发争议。华商报记者当天下午从相关部门获悉,网传内容属实,“催债公告”刊发后,已有乡镇政府和催债公司取得联系,咨询相关问题。对于部分网友“企业此举是否合法”疑问,律师称,企业做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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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9日,债权人发布在当地报纸上的“催收公告”

  10乡镇政府被登报催债最少的千余元,最多的42万余元

  7月12日,“河南省信阳市一县11个乡镇政府(应为10个乡镇政府,另一个为同一乡政府的下属部门)被登报催债”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报道详细列举了被登报催债的10个乡镇政府名单,以及债务本金、利息。

  当天下午,华商报记者从信阳市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获悉,网传消息属实。“7月9日,我们在《信阳晚报》刊发了‘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催收公告’,督促有关自然人、法人尽快还债。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7月9日的《信阳晚报》第四版报眉为“广告”,整版内容均为“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催收公告”,催收对象包括29位自然人、35个法人。债务均系商城农行的未还贷款。被催债的法人包括商城县伏山乡政府,长竹园乡政府,武桥乡政府(2005年,商城县乡镇区划调整,武桥乡行政区域划归上石桥镇管辖)等10个乡镇政府。欠债最多的是商城县观庙乡(现改为镇)政府,贷款余额42万余元,利息16万余元;欠债最少的是商城县汪桥镇政府,贷款余额1080元,利息1174元;其他乡镇政府贷款余额数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被催债的除了10个乡镇政府,还有商城县10个乡镇的财政所,4个乡镇的派出所及个别企业。“催债公告”称,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权是2018年中国农业银行信阳支行依法转让的,“双方债权已交割完毕,并已共同确认。为更好地完成债务催收工作,进一步告知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2021年7月8日,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登报催收。

  催收公司:登报后已有乡镇政府主动了解情况

  华商报记者从公开资料获悉,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5亿,全资股东为商城县金财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县财政局下属企业)。

  “乡镇政府所欠的债务时间普遍较长,最长的有几十年了。催收公告刊发前,相关人员曾多次催收,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才依法登报催收。”7月12日下午,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催收公告刊发后,已有乡镇政府主动联系他们,了解情况,但截至7月12日下午,还没有一家主动还债。

  乡镇政府:看到公告的已着手处理未看到的尚不知情

  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催收公告”是否属实?“上榜”乡镇政府债务产生于什么时间?用途是什么?被催收乡镇政府对催收款项是否认可?7月1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催收公告上的几家乡镇政府。

  商城县伏山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乡政府有关领导已看到《信阳晚报》刊发的“催收公告”,已安排人员处理此事。“具体怎么处理,他不清楚,也不方便介绍。”

  商城县长竹园乡政府工作人员称,她尚未看到相关公告,等她向领导汇报后,再回复记者。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商城县上石桥镇政府相关人员称,他尚未看到催收公告,也不了解原武桥乡政府欠债一事。

  商城县观庙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她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无法回复,采访需要先与商城县委宣传部联系。商城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对相关情况尚不清楚,待他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

  商城县汪桥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他对相关情况尚不了解,待他向领导汇报后回复记者。

  网友:担心“登报催债”影响基层机关公信力

  商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催收公告”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

  网友“无风”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人依法维权,登报催促乡镇政府还债是法治社会的体现。

  网友“大浪”提问:企业登报催乡镇政府还债是否合法?会不会影响乡镇政府的声誉、形象及公信力?

  网友“海的儿子”称: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包括基层政府,只要欠债不还,就应当被打入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登报“曝光”,曝光不诚信行为并不违法。

  律师:企业行为合法 起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登报催债是否合法?类似债务多是陈年旧债,如果基层政府无力偿还,会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债权单位登报催债后,债务人继续不还债,债权人该如何维权?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孔圣介绍,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仅限于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相关债权人自己以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让通知、催收等,才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视为债权转让依法通知了债务人等。除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之外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登报公告尚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从相关报道看,商城县城投公司登报公告的内容,仍是受让当地农行的不良资产催收,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因其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不存在侵犯自然人隐私权和法人名誉权(法人不具有隐私权)问题。

  “作为行政机关,应当带头宣传并践行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做依法治国的带头人,努力创建法治政府。”柳孔圣说,个别行政机关成为债务人甚至被告、老赖,其信誉、形象、公信力必然会大打折扣。

  柳孔圣称,基层政府无力还债,相关人员会不会受到追责,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有可能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制裁。严重者有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追究。

  “基层政府部门所欠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通过诉讼取得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柳孔圣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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