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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施行,物业管理步入法治新轨道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日期:2025/9/28 发布时间:9:19:39 浏览次数:38次

9月26日,信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物业服务、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信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继宏介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当前物业领域存在服务质价不符、业主权益保障不足、公共收益不透明、老旧小区管理缺位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条例》的制定是市委、市政府回应民生关切、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建设宜居信阳具有里程碑意义。

吴继宏介绍,《条例》采用简易体例,共四十四条,主要内容体现三大亮点:一是精准回应民生痛点。针对物业收费与服务不匹配、公共收益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设立专项条款,明确公共收益需共管公示,并建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二是强化基层协同治理。将街道、社区纳入物业管理前沿阵地,在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构建“部门监管+基层协同”治理新格局;三是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推行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招投标挂钩,以信用手段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为推动《条例》有效落地,信阳市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制定部门职责清单、县区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强化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的协调、执法、应急职能;二是聚焦难点攻坚。推广“分项委托+社区托管”模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同机制;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加强法规宣传,畅通“信阳码上办”等投诉渠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霞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她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主导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各环节。2024年12月启动立法计划,2025年2月成立多部门参与的立法工作专班,开展密集调研座谈,赴4县3区30个住宅小区实地走访,召开16场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360余人,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1408条,是信阳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民意参与度最高的一部法规。

王霞说,《条例》内容注重实效,重点包括: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并推行清单管理,加强业主自治支持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服务质量评估及信用管理制度;针对业委会履职不规范、物业交接不到位、违法建设、老旧小区服务缺失、收费争议、物业纠纷等多类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在罚则设置上保持审慎,主要对物业企业采取非法方式催费、挪用侵占公共收益、未妥善保管物业档案等三类行为设定了处罚。

信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张立表示,《条例》着力破解物业权责不清、服务与收费不符、违建装修管控难、安全隐患突出、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将全面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加强法规培训宣传,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

信阳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建成表示,城管部门将通过培训宣传、明确管理规范、加强考核监督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李懿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承担物业收费行为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民用“三表”计量管理三大职责。今年以来,已检查住宅小区367个、物业企业261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起,清退多收费8.15万元;排查电梯5420台次,整改1462台次,查处电梯案件58起;开展计量检查54次,抽检设备947台次,检查“三表”4402台次。下一步将强化监管,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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