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对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提出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目标,基本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各项制度;
——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为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方案还明确了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同时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生态为民,保障民生,保障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确保广大林区职工和林农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抓天然林保护的新格局。
就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提出四项重大举措:
一是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
二是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
三是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
四是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
方案保留了实施天保工程的全部财经政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逐步完善和提高标准的措施以及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更加重视投资的差异化、精准化。
方案明确了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天然林保护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天然林。
三是加快研究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明确全国天然林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政策。省级政府必须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市县级政府必须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
四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培育爱林护林的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