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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举债 中央不再救助
来源:东方今报 发布日期:2014/10/11 发布时间:9:49:33 浏览次数:780次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明确表示,一些地方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监督,存在着主体混乱、渠道多元、成本高昂、风险集聚的趋势和特点。


而《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地方债“谁借谁还 风险自担”的原则,这也是一种进步。


中国经济又“被第一”了。10月8日,外媒报道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显示,中国2014年的GDP将达17.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的17.4万亿美元,从而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IMF还预计,到2019年,中国经济规模将超过美国。


这一“超越”日前引发海外舆论广泛关注,解读范畴已超越经济本身,深入政治、军事等领域,但被采访的多名国内学界人士表示此数据“仅供参考”,大部分普通民众也认为这个“第一”和实际感受“有出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日前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将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这意味着曾两度搁浅的公积金条例修订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曾发挥过重要的积极作用,帮助亿万困难职工以低利率负担圆了住房梦。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变化,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


面对“功能弱化”、“劫贫济富”、“违规挪用”等诸多质疑,公积金制度需要不断创新,打破现存的利益格局和体制格局,用以市场为导向、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运作监管模式对制度体系进行重整。


我们期待着一个“以职工利益为核心”的新制度尽快出台,让住房公积金继续普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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