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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求意见:新建小区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日期:2021/5/24 发布时间:1:27:51 浏览次数:492次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

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环节依法监督。同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对于充电站在公共区域的目标,《意见》也有部分明确: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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